2014 年12 月13 日
害人不淺 的謾罵嘲諷文化 by Kantorates

害人不淺 的謾罵嘲諷文化

香港歌壇天王陳奕迅在韓國流行音樂頒獎禮任表演嘉賓, 一曲《 浮誇》 氣勢 逼人 , 成為城中話題。 觀乎網絡上的留言 , 大部分都稱讚陳的表演具感染力, 為香港流行音樂界爭氣, 但當中有人在讚揚陳的同時, 不忘藉此貶低韓星。 這樣的留言一出, 整個討論氣氛立時一轉, 由本來甚為正面的好歌欣賞, 變 成無意義的互相謾罵。

這種負面的討論氛圍, 某程度上也是近年助長香港社會分化的原因之一。 不知 從何時開始, 貶低別人或諷刺色彩濃的表達手法, 成為香港社會大眾討論的主 流風格。 先別說不同意見的討論, 就是如上述的歌曲欣 賞討論, 好端端的讚美 之詞總是有點不足, 好像非要把負面的攻擊牽涉其中, 才能顯示留言者的睿智, 才能讓人信服撰文者是所謂的才子或名嘴。

互相批鬥的風氣, 在不同意見的討論尤為明顯。 在一個成熟的環境中, 兩個持 不同意見的人進行討論, 應該是以事論事; 然而現在香港的情況則大不相同, 討論不是和對方分享自己的意見, 而是要以勢逼人, 要贏, 要搶風頭! 而要達 到這個目標, 基本上不用理會人家說什麼, 說理不是重點, 只要不斷以凌厲的 詞鋒、 尖酸刻薄的語言震懾對方便可。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的說法比較誇張, 但只要看看每天的新聞評論, 或者是網絡 討論區的罵戰, 便會發覺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 所謂的罵戰其實都是源於有人 要耍小聰明, 發一些自以為「 夠搶夠爆」 的留言或文章去嘲諷相反意見者而起。 只要把這些無關重點, 一味只是志在挑釁、 損人不利己的廢話刪去, 罵戰幾乎 都是完全可以避免。

回到文首的陳奕迅討論, 為什麼有些人在讚揚陳的歌聲的同時, 非要鞭撻一下同 場的韓星不可? 為什麼不能在欣賞自己喜愛的東西的同時, 也試著尊重別人的愛好? 貶低別人的實際價值在哪? 為什麼就不能嘗試求同存異? 這種畸形兼亟度自私的心態, 就好比A 和B 各自吃喜愛的食物, 儘管A 已經吃的津津有味, B 也沒有得罪A , 但 A 還是要不忘把 B 的食物推倒, 讓B 感到不愉快, 然而A 好像從沒有想過一個根本性的 問題: 推倒B 的食物, 會讓自己的食物變得更美味嗎? 如果不會, 或者說這樣做的唯一 結果就是讓自己帶來爽一點的罪惡感, 為什麼非要做這種自私的事呢?

試想如果大家在討論問題時都真的把重點放在主題之中, 而不挑釁對方情緒, 社會 上的紛爭會減少多少?

Kantor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