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12 月15 日
新電視台可促進影視發展 by Kantorates
梁上• 君子試味 by 火神紀

新電視台可促進影視發展

剛看香港電視HKTV 的劇集宣傳片段﹐ 十多部劇集題材各有不同﹐ 最讓人留下印象的是近乎電影的製作 質感﹐ 以及幾乎是全實景的拍攝。 王維基一直以來的大口氣不是空口說白話﹐ 難怪兩個免費電視台都 如臨大敵﹐ 使盡所有辦法阻撓新免費電視牌照的審批。

香港電視宣傳時自詡拍攝不惜工本﹐ 起初不大相信﹐ 但看過片目﹐ 看來他們此言非虛。 或者說﹐ 隨著 科技日新月異﹐ 這種規模的電視劇集製作條件﹐ 在世界各地發展成熟的電視業界並不罕見﹐ 不過對於 香港一台獨大﹐ 了無生氣的電視圈來說﹐ 這絕對是一次尋求突破的好機會。 新電視台的加入﹐ 不但能 夠催化沉寂多時﹑ 進步緩慢的電視製作﹐ 也能提升整個工業環境的競爭力﹐ 所謂有競爭才有進步﹐ 可 以預期香港電視獲得發牌推出後﹐ 連帶地其他幾個電視台也必定會精益求精﹐ 努力改進電視劇製作的 質素﹐ 長遠來說對於觀眾是百利而無一害。

放遠一點看﹐ 電視劇集製作質素的提升﹐ 也能提高香港電影的競爭力。 電視向來都是演員的成長搖籃﹐ 香港電影八十年代黃金時期的興盛﹐ 很大程度就是依靠電視台源源不絕地輸出人才。 現在香港數得出 名字的一線紅星及幕後製作人﹐ 幾乎都曾經在電視台打滾。 可是隨著九十年代電視劇集製作變得因循 苟且﹐ 一台獨大缺乏改進動力之後﹐ 由電視打入電影的專業人才便愈來愈少。 所以說﹐ 香港電視加入 戰圈推動整體風氣朝正面積極的方向發展﹐ 不但有助業界成長﹐ 最重要是應當能夠為整個影視界培養 出大量富有競爭力的台前幕後人才﹐ 促進電影電視圈的發展﹐ 為業界薪火相傳。

從創作的角度來看﹐ 電視劇集的質素上升﹐ 也可刺激電影人發奮。 從香港電視的宣傳片段可見﹐ 畫面 質感和敘事手法﹐ 幾乎已達到一些低成本電影的水平。 既然觀眾能夠在電視上看到達低成本電影質素的 作品﹐ 那為什麼還要付錢入場觀影? 這意味著很多濫竽充數的低成本電影﹐ 未來的生存道路將會變得愈 來愈困難﹐ 單靠拍攝技術或畫面效果取巧搏懵而劇本創意欠奉的電影﹐ 很快便會被觀眾唾棄﹐ 漸漸被業 界淘汰。 電影人要生存﹐ 必然需要在劇本創作上花費更大的用心和工夫﹐ 否則不進則退﹐ 在汰弱留強的 激烈競爭環境下必再難立足。 在人人力爭上游﹐ 激發創意的情況下﹐ 長遠來看﹐ 或可孵生出更多高水準 的作品﹐ 對於觀眾來說﹐ 又是百利而無一害之舉。

反對新電視台發牌無關公眾利益﹐ 只是某部分既得利益者害怕利潤被分薄而自保之舉。 若是真正為著公 眾利益﹐ 為觀眾的多元選擇著想﹐ 為真正有心促進香港影視界的長遠發展﹐ 為提高電影電視人和觀眾質 素﹐ 是沒有道理反對競爭者的加入。

Kantorates

梁上•君子試味

文者相輕,武者相鬥。
或有文武雙全者;則輕之,再鬥之。
—— Αρηδ•題記

早上八點左右,女兒抱著我的IPAD想讓我給她打開密碼,結果我實在睡得很沉,沒聽清楚她想要的是什麼。母親則看到了螢幕上 顯示的一封來自米國的郵件通知。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快九點了,粗略地看了一眼然後就上班了。

忙完一整圈,休息的時候再仔細看了一下。郵件的內容是由一位元自稱叫天香公主的熱心網友發過來的,大概的內容稱,在北美 最大的中文網站上總排名第三、以影評著稱的“君子試味”,其博客內容多數為抄襲剽竊之作,而其中的某些文章則剽竊自我的 一些作品,隨郵件附有我的文章的鏈結,以及剽竊後文章的鏈結。

於是我點開那兩個鏈結,發現是一篇在2007年寫給某個雜誌的約稿;而那篇剽竊文章則沒有辦法打開。感歎一下天朝國威,威武 ——終於翻了牆,去到那個傳說中北美最大的中文網上圍觀了一番。

天香公主做了大量的搜索引擎調查,所做出的資料表明,這位元自稱君子的博主其博文共計628篇,其中251篇屬全文抄襲,而這 251篇中有190篇為影評文章;大部分抄自藍祖慰、黃英雄、暗地妖嬈以及天朝知名影評網站時光網。因為網路條件的限制,我沒 辦法去一一較對,所以暫時我也無法考證這些資料的可信度有多高;我只是比較仔細地看了我的那篇文章以及被剽竊後的文章。

從這兩篇文章的比對後發現,這位君子博主其實文化素養並不太低,文章雖然很多段落皆是一字不差,可是經過他的篩選之後再 重新排了版,若非閱讀過原作一般不會有什麼異樣的感覺。可以說,君子是位頗有文化素養的人,畢竟不是全文照搬,雖說改了 題目又增添了些個人感概又把文章裏的某些“我”字改成“紅酒”,其實也頗通文理。

我又去圍觀了一下該網站的一些評論,基本上發現是一種完全一邊倒的狀況。自費時間和精力去做資料調查的天香被指責是想借 此事出位的好事者,而抄襲文章的剽竊者卻挾著許多朋友、粉絲以及不那麼理智的讀者對其冷嘲熱諷;網站方面似乎也並沒有做 出任何回應,君子試味的博客依舊在北美推薦榜排行第三,而點擊率依舊高居不下,甚至他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所寫的所謂的 《悔過書》被推薦在首頁,而幫腔幫調者的反擊文章也高居該網站的推薦榜首。

有中國人的地方其實差別並不太大,一些人終於混到了名聲在外,就自然有了一種居高臨下的高勢態,而幫腔者眾。反而在陳述 事實的人卻變成了弱勢群體,被描給成了一個想打倒名人往上爬的唯恐天下不亂的好事者。

官方沒有回應,民眾被大神牽著鼻子走,而本該被封殺或者被譴責的那位大神卻依舊高高在上;這就是我們的民族,不管這個民 族紮根在天朝,還是在米國。因為我們迷信權威,因為我們不習慣去打擊權勢;想想如果我們自己經過努力或者其他什麼途徑 終於爬上了頂峰,我們是否也會容許別人來對我們指手劃腳呢。

所以自古以來就有了像指鹿為馬之類看起來頗為好笑的故事,只是我們在笑過了之後卻依舊容許類似的事件繼續發生在我們身 邊。所以自古以來還就真有了那種民告官先把告官的賤民和暴民痛打三十大板再升堂的審案的奇怪規定。

縱觀整個美中網的反應,天香在那裏所受的待遇跟那些被痛打三十大板的賤民和暴民,是如此出奇的相似。我才終於明白了, 不管在天朝還是在米國,只要是中華民族紮堆的地方就不會有太大的區別——人們同樣不習慣地推倒權威打倒權勢,人們同樣 迷信大神打擊弱者。也難怪當年的魯迅大人必須得橫眉冷對千夫指了,當然,那千夫所指的魯迅肯定不是後來那個同樣被尊上 了供桌上的大神,而是剛剛出來大聲呐喊有違主流文化的那個魯迅。

關於網路維權,我們其實已經談過太多太多了。記得我年少氣盛的時代裏曾經也跑到某個網站上去指責一個把轉載當原創發表 的大神,結果因為我那個ID在那個網站上是如此陌生的,而大神的ID卻正如日中天般感受萬眾敬仰,所以本來是正當維權的 可笑行為突然成了眾矢之的,雖說我沒有逃之夭夭,畢竟有理走遍天下,可是也終究叫我狼狽不甚。

正當維權、自己為自己的文章正名尚且如此,何況那些替人強出頭的人們;想來境況要比我還要慘澹許多。那時候我佩服一 個同我在一個論壇裏玩的女子,她也發現了她的文章被剽竊了,可是她終究以大無畏的精神同對方整個網站展開罵戰——刪 貼不怕,她做截屏;對方十個人罵過來,她一個人全部罵回去;對文罵她戲謔而風趣,極盡嘲諷挖苦之能事,對武罵她又能 把對方祖宗多少代都給拜訪一次。只是,我沒有她的那種能耐。

有人安慰說,既有人拿著你的文章去當自己所創作的文章去發表,說明你的文章深得對方所好,可謂是千金易得而知己難求…… 聽起來似乎挺像那麼回事,只是我聽著怎麼就那麼彆扭呢。我不是再是那些年前的那個憤青,所以我就不再那麼憤世疾俗地驚 天一吼;我試圖改變那種被抄襲、被盜用以及被剽竊的窘境,可是我終究無力回天。畢竟這不是我一個人所能改變的事,這 理所當然應該是一種政府行為,至少他們在我的稿費裏扣除了那20%的稅點之後,他們是否應該想辦法來保護我的權益不受 侵擾,保護像我這樣兢兢業業寫字耗盡腦汁書字的人們應有的利益不被損害。我一個自然人,如何能完成這種一般法人都無 法完成的事業呢。

放之任之。像我們這樣的書寫者似乎除瞭望天長歎之外什麼也做不了。後來我承認我是妥協了,只要注明原作者,只要注明 原文位址,只要不用於商業運用,一般也就不再去追究了。因為怎樣的追究似乎都是費力而無效的,最多也就讓對方的帖 子被刪除處理,之後似乎也再無後文了。

再往後,只要注明原作者,似乎就可以當成對方是善意的轉載而非盜用。妥協,善良又無能力的書寫者除了妥協還能做什麼呢。

網路上的人們比現實中的人們更浮躁一點,所以難得有人還坐在螢幕前安安靜靜地書寫,而那些不書寫的人們,是不是對我 們這些書寫者的辛苦勞作多少表現出一丁點應有的尊重呢。

此次的美中網事件,我在給天香的郵件回復裏說,我不知道這樣的事情在米國的網路裏會掀起怎樣的軒然大波,可是這樣的 事發生在天朝,其實已經見怪不怪了。而其實我還是太天真了,米國的網路裏又怎樣,畢竟那裏紮堆的跟我們一樣都是黃皮 膚黑眼睛的中國人,所以只要都是國人的地方,所有的事件其實就基本跟天朝裏差不太遠了。

不那麼誠心的悔過,還有人贊那君子博主高風亮節心胸坦蕩。這就有點太可笑了,假想一下如果現在有人跑到我的博客裏瞎 戳亂點地說我的文章是剽竊、抄襲,估計我不只不會寫什麼《悔過書》而應該起草的是一份《討賊檄文》;這是作為一名作 者最基本的自尊與自重。當然,如果對方的指責只是一些無理的謾駡,那麼大可以一笑以置之,可是對方竟然能找 來兩百多篇原文並且附上鏈結,這假如不是真的是自己剽竊、抄襲,那麼對方一定有一個宏大的陰謀,並且一定鋪排了相當 之久;既如此,又怎可容如此小人苟活於世呢。

無過又何來有悔,對此小人必先討之伐之以平民憤以正天地正氣。可想而知的是,此君子終究是樑上君子,所以心有虛而理 不壯,必顧左右而言他。而贊其高風亮節者,莫不是交情莫逆,或心智有限或迷信大神以致心智大亂而無法洞悉此間因果。

我一直覺得,剽竊者其實比抄襲者更無恥。因為抄襲者文,皆是原文照搬,明眼之人一眼望穿;而剽竊者文更具欺騙性,或 頭尾倒置,或畫蛇添足,或殺雞取卵,或非去仔細辨認倒也無法一眼識破。而更無恥者在被其面目被識破之時則辯解,他是 參考了原文,只是參考然後再創作而非剽竊。

在天朝有許多以轉載為生的博客,可是他們明顯要比此樑上君子試味兄更高尚一點,至少他們保留了原文的所有文字並且 注明了原文作者的名字;而此君子,將別人的文章改頭換面後如此堂而皇之地發表在網站上被當成是原創作品推薦出去接 受萬眾膜拜,可謂欺世盜名之極,無恥無良之臻。

互聯網其實需要像天香這種古道熱腸之人,帶著某種俠義精神的劍客,只有這樣的人存在,願意耗費時間與精力去搜索、去 比對、去做資料蒐集,給予那些無恥之徒以痛擊。著作權法終究需要完善這方面的空白,可是在我們這些書寫者被保護之前, 民間的自我反省終究必須是先行一步的。如果沒有這樣的一些俠客在江湖裏維繫平和,那種亂,又怎一個亂字了得。

當然,我們不應該否認此君子試味兄如此梁上行徑在某種意義上可能有的積極意義,至少他的這種大規模大面積大批量的抄 襲剽竊,是我們天朝影評人在米國的一次集體亮相。行為相當可恥,而如果此事能得到相對正面的處理,倒也不是完全是一 件壞事。

好在,在米國的那個網站上我並沒有發表過任何一個字,我也不打算將我的這篇文章拿去發表在那裏,免得那裏的人們會指 責我是想借著打倒君子而上位的好事者。

說到底,那個所謂的君子試味,也許在北美的中文圈算得上個人物,可是在天朝裏,那跟任何一個新生的ID一樣,沒有任何 人知道。所以,我就寫這篇文章,並且我就發在天朝裏,估計沒有什麼人會懷疑我想借著這個事件來圖上位吧。

自古文者相輕,武者則相鬥。而所以相輕,大多是因為對自己的文字頗有心得,而有容乃大的古訓卻早被拋之腦後;而所以 相鬥,則彼此不服,非得分出個孰強孰弱不可。文者為文,卻有武者的那種傲骨與俠氣。

寫字的人,多少應該有點姿態。這也許就是我的姿態。

我自由,我書寫;我不反對轉載,可是我恨抄襲,更痛恨剽竊。

正如金庸大俠所言:謙謙君子,溫潤如玉。而此北美君子,看起來多少更像傳說中的那位統領華山的君子劍岳不群大師。此間玩味,各自領會吧。

火神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