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周記 - 袁澧林案vs大埔巴西球員案

撰文: Kantorates | 發布日期: 2026年10月24日

2026年10月24日

袁澧林案vs大埔巴西球員案 by Kantorates

袁澧林案vs大埔巴西球員案

最近香港發生兩宗涉及語言剝削/歧視的案件,香港網民的反應,頗值得研讀。大家細看就會發現,同樣是出言侮辱別人,換了場合、換了對象,判斷標準可以完全不同。

香港演員袁澧林早前公開早前接受電影專訪的經歷,指一名男記者以「坐檯」形容當時的訪問,令她感到不舒服。她當場要求對方收聲或道歉,最後訪問繼續進行,道歉卻沒有出現。事件公開後,不少很正義的網民聲援袁澧林,批評男記者言語輕佻,缺乏對女性的基本尊重。

這種反應並不難理解。女演員出席訪問談電影,卻要承受帶有性羞辱意味的玩笑,當然有理由表達不滿。不過,假如這是發生在美國的新聞,恐怕又會有另一番景象。部分香港網民大概很快便會搬出「左膠」一詞,認為現在的人愈來愈開不起玩笑,講兩句都唔得,什麼都要小題大做。至於當事人是否真的感到受辱,在隔岸觀火、事不關己的心態下,反而未必是最重要的事。

另一宗事件,則是大埔巴西外援加比馬斯基達在網上與人爭執,據報涉及「鬼佬」言詞、香港身分證、中國人身份,以及拿華人身體特徵開玩笑等言論。事件引起爭議,大埔球會其後宣布與球員解約。

先不論「鬼佬」一詞是否含貶義,畢竟約定俗成,講廣東話的香港人,通常看到西方男女,都會說「鬼仔」、「鬼妹」、「鬼佬」、「鬼婆」而不存在輕視的意思,也不會非常formal地說「外國男人」「洋男」,巴西人是否反應過激,屬見仁見智,但這次網上的反應卻頗有趣。不少人不問情由,矮化自己,急著為巴西球員辯護,認為是對方先挑釁,球員才出言還擊,於是得出一句老掉牙的結論:「先撩者賤」。這四個字確實方便,幾乎可以替任何反擊開脫。只要先找出對方有甚麼不對,後來說了多難聽的話,似乎都可以理解。

問題是,先撩者賤,是否等於反擊者可以無節制地還擊?假如有人先出言挑釁,另一方一怒之下開槍殺人,最後要為殺人負責的,仍然是開槍的人。先挑釁的人是否需要承擔其他責任,可以另外處理,不能因此把後來的行為一筆勾銷。網上爭執當然沒有嚴重到這個地步,但道理並無太大分別。被人挑釁,可以反駁,可以反擊,甚至可以把對方罵個狗血淋頭,但以種族歧視的言論羞辱一整個群群,真的可取嗎?

更值得想一想的是,如果身分對調,事情會變成怎樣?到時候,大概又有人會說對方玻璃心,容不下批評,明明只是一件小事,偏要鬧大。這種雙重標準,在香港網絡世界並不罕見。遇上自己認同的人,言語過火可以解釋成率直;遇上自己討厭的人,幾句說話已足以證明對方人品有問題。今天支持別人反對性別歧視,明天卻可以嘲笑另一群人小題大做。口中的原則似乎沒有改變,只是每次輪到自己判斷時,總有足夠理由辯護。

其實,討論一個人有沒有受到歧視,根本不需要先查清楚他的政治立場,也不用先替他判斷是否值得同情。袁澧林是否有權拒絕令人不舒服的玩笑,與她是什麼立場的人無關;華人被人拿身體特徵羞辱,也不會因為說話者是巴西人,或者雙方早有罵戰,就突然變得名正言順。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

當然,網民沒有義務對每件事作出同樣強烈的反應,對不同事件有不同看法也很正常。但假如一件事的對錯,最後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是誰、自己喜不喜歡他,那其實比沒有立場更可悲。

說到底,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也可以不喜歡某些人。只是當我們忙着替自己支持的人解釋,替自己討厭的人定罪時,偶爾也值得問一句:如果今天站在另一邊的人換成自己,還會不會用同一把尺?

Kantor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