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 in Hand

牽阮的手
Hand in Hand
評分: 8/10
年份: 2010
片種: 紀錄
導演: 莊益增、 顏蘭權
演員: 田孟淑、 田朝明

田媽媽是誰?為什麼她的故事會讓《無米樂》(Happy Rice,2005)的導演莊益增和顏蘭權願 意花費四年的時間記錄、攝製成紀錄片《牽阮的手》?電影放映前,莊益增先上前和觀眾聊聊 拍攝這部電影所付出的心力,接著介紹一位特別嘉賓,她就是電影的主角田媽媽。人稱田媽媽 的田孟淑雖已近耄耋之年,行動上有些許不便,仍充滿青春活力,一席幽默話語逗得觀眾哈哈 大笑。此外,由於電影的片長共140分鐘,田媽媽還不忘提醒在座觀眾要記得先去上廁所,如同 她的稱號一般,讓大家感受到媽媽般的親切與關懷。這便是我對田媽媽的第一印象。

田媽媽的丈夫田朝明醫師曾以「女人味和理想主義的完美結合」形容她,一言蔽之,清楚地勾勒 出田媽媽兩種截然不同的面貌。1934年,出生於台南縣山上鄉的田媽媽,正如我們認知中的傳統女 性,有著賢淑且柔情的一面,對於丈夫的言行和作為總是義無反顧地支持,「女人需要丈夫。」田 媽媽曾對葉菊蘭如此勸說,這句話也間接點出在田媽媽的觀念中,女人對男人依附的必要性。當田 朝明長期躺臥病榻,不能待在家中時,田媽媽便靠著牆上一張張的相片感受丈夫的存在,田媽媽說: 「除了他我沒有第二個男人。」對田媽媽來說,田朝明彷彿是她生命中的支柱,也是她最穩固且無 可取代的依靠。

在與田朝明的相處和愛情中,田媽媽從丈夫口中的「洋娃娃」漸漸變成一位成功男人背後的偉大女 人,這樣的女人並非單靠全然的「女人味」就能承擔,她絕對需要極大的勇氣和堅毅、不妥協的個 性,否則怎能在田朝明捍衛民主、自由時,承受丈夫隨時可能被政府抓走的恐懼?其實,田媽媽從 小就不是一位循規蹈矩的乖女孩。為了和田朝明交往,進而論及婚嫁,田媽媽可是打破了一堆禁忌 ──例如:師生戀、相差16歲的年紀差距、同姓、家世背景懸殊──不顧父親的盛怒和反對,拋開 社會的道德眼光,在台南女中畢業之後便毅然決然追隨田朝明私奔而去。在田媽媽帶著電影劇組回 到闊別55年的老家時,她不禁悲從中來,感嘆自己沒辦法穿著婚紗,從家門風風光光地嫁出去。這 或許是田媽媽長存心中的一個遺憾,但是我相信田媽媽也從未後悔當初的選擇,因為這是她自己決 定追尋的愛與幸福。

幸而,田媽媽的選擇沒錯,即便這條路走得顛簸,也無法像普通人一樣過得平淡、安穩,但田朝明那 份濃得化不開的愛使得一切都值得。在莊益增和顏蘭權兩位導演拍攝紀錄片的期間,田朝明便已臥病 在床,身上插滿了管子,無法言語,但是藉由田朝明早年以日文寫的〈Love Story〉便足以讓觀眾深 切地感受到那份直接、真誠且激情的愛,「我的全身都是為了她存在。」田朝明寫道。在這個網路及 通訊發達的年代,情人間的文字早已轉化成短訊裡的三言兩語,有些情人甚至根本從未交流過甜言蜜 語,因此田朝明親手寫成的長篇情書看來格外珍貴,當中的一字一句就像是以愛濃縮成的墨水寫成, 讓田媽媽在多年之後,仍然可以藉由鋼筆留在紙張上的痕跡,慢慢觸摸到田朝明的溫度,進而將彼此 的心牽繫一起。

兩個毫無關係的人能從相識、相愛,到互許終身,這是多麼奇妙的緣分,同時也是多麼不容易的過程, 田媽媽深知這樣的道理,特別是他們的愛是經過多少的磨練才得以完滿。在電影中,鏡頭多次帶到醫院 中,看著田媽媽宛如熱戀的小女孩般親暱地叫著「Honey」,並毫不扭捏地親吻田朝明,心裡不由得湧 起一份甜蜜的感動;當田媽媽握著田朝明的手時,兩隻布滿歲月刻下的皺紋和斑的手相互交疊,竟構成 一幅最美麗的人間畫,當中蘊含的情感的力道更直擊我心,不由自主地熱淚盈眶。我想,最為真切的愛 莫過於此了吧。

勇於追求心中所想、所愛的田媽媽,在田朝明的帶領之下,也走向民主運動這條不歸路。從資料影像中, 我們可以看到田媽媽如同過去在學生時代投書給校長,檢舉體罰過當的父親一樣,愛打抱不平,對於自己 認為對的事情便極力爭取,甚至走上街頭大聲疾呼,出於維護信念而不顧一切的態度使人聯想到當初為 愛私奔的情景,這大概就是田朝明所謂的「理想主義」在田媽媽身上的反映。此外,這身影也讓我感受到 原來真的曾有那麼一群人為了民主、自由,以及生長於斯的土地,拋開生命去奮鬥,這種由純粹的信念所 營造出的政治氛圍,絕非是現在電視新聞上藍綠之間惡鬥的烏煙瘴氣所能比擬。

在《牽阮的手》裡,導演加入多首歌曲反應當年的氛圍,也襯托出田媽媽對丈夫無盡的愛。這些歌曲, 坦白說,使用得過滿且幾近濫情,〈家後〉和〈牽阮的手〉這兩首流行歌的運用都在預料之中,搭配上田 媽媽的愛情故事絕對催淚,但幸好主角是田媽媽,她的真性情使歌曲傳達出的情感懇切、不造作,尤其是 〈牽阮的手〉竟貼切地描述出田媽媽和丈夫之間的愛,歌詞中有一段寫道:「牽阮的手/淋著小雨/牽阮 的手/跟你腳步/牽你的手/走咱的路/牽你的手/不驚艱苦」這不正是田媽媽的人生寫照嗎?

文: 張冠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