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女兒》: 在事事講求壁壘分明 必須符合派系理念的社會 片中人的抉擇難以入信

撰文: Kantorates | 發布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Daughter's Daughter

女兒的女兒 Daughter's Daughter

評分: 4/10
年份: 2024
片種: 劇情
導演: 黃熙
主演: 張艾嘉、林嘉欣、劉奕兒

《女兒的女兒》和《我談的那場戀愛》兩部以女性為主的戲,去年在台灣金馬獎都頗受冷待,前者五項提名僅獲最佳原著劇本獎,後者兩項提名顆粒無收,命運相近。兩片予人的印象,即劇情走向,都是一直讓人感到不對勁,存在某種奇怪的突兀。關於《我談的那場戀愛》的問題,可參看本站另一文章,現在試解我對《女兒的女兒》文本的質疑。

影片的主要議題,大概有二,其一是同志家庭的生存之道,其二就是胚胎處置的問題(再來才是三母女之情)。這其實也可算是美國當下最流行的社會議題。導演黃熙曾於紐約攻讀電影,應是對這方面有深切體會。只是如果以當下美國主流對這兩大議題的處理,便會發現,這部台灣電影的觀點,是頗為特異。

如果按美國自由派人士的思維,父母對同志子女的支持,是理所當然,這是LGBTQ平權社群,一直推廣的理念。他們堅信每個人都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論是性別、性向等,這當中就牽涉到墮胎的議題。自由派認為,墮胎是女性的基本權利,不應該被禁止,而在法律上要達成這個目的,便不能把未出生的胚胎視為生命。因為在墮胎權的鬥爭中,反對墮胎者的關鍵爭論點,就是把胚胎視為生命,因此女性懷孕後,不應該墮胎,甚至要立法禁制,把墮胎視為殺害生命的罪行。

看過美國主流社會對相關議題的看法和立場後,再看《女兒的女兒》,便不免感到突兀(或至少對我輩在美國生活者),因為戲中張艾嘉一方面抱著開放態度接納女兒的同志身分,認同找代母受孕的做法,但另一方面,卻又竟然在女兒死後,視此胚胎為女兒生命的延續,換言之,就是視未出生的胚胎為生命,所以她就像是游走在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間,如果這是美國電影,顯然就會被視為政治不正確了。

當然,按影片設定,張艾嘉的角色是台灣人,不是在美國生活,不一定要跟著美國人的政治立場走,她對於女兒的性向,顯然也就是被動接受,多過全力支持,從其片初的表現,甚至可以她說是傾向實用主義,對於是否讓胚胎成孕誕嬰,考量還是比較周全,例如她知道自己年紀不輕,本身已是退休人士,而且還要照顧患上腦退化症的年邁母親,因此一直猶豫不決。但最奇怪的是,她自己不急,在美國成長的私生女林嘉欣,不知何解卻異常賣力,積極推動張艾嘉要讓胚胎成孕誕嬰。

正當觀眾以為,這胚胎的代母,就是林嘉欣,因而觸發她對此事的關切,但看下去就發現,這完全不是這麼的一回事。林嘉欣本就有自己的事業和兒子,然而她在好幾場和張艾嘉的爭執戲中,卻奇怪地顯得比當事人還要肉緊,她大條道理說要張艾嘉把這胚胎生出來,可是卻不替對方想想,一個年近七旬的老婦,還要照顧更老的母親,如何能夠應付。而事實上,她一直只是慷他人之慨,自己從未想過幫忙,如果用港式俗語,就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要知道林嘉欣的角色,是自小在美國生活,當是受美國思想影響,除非是有宗教信仰,一般都肯定是自由派信徒,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她又如何會像保守派一樣,視未出生的胚胎為生命呢?抑或說,在私利面前,一切理念都是空談,只因為林嘉欣作為私生女,感受到遭遺棄的失落,便有理無理,不管老母親是否有能力,也堅持她要找代母接生,以彌補其當年的遺憾,那怕這種自私的做法,除了令她心靈上好過一點,實際上並不能挽回什麼。

當然,以上所有看法,都是建基於當下歐美主流對LGBTQ社群和墮胎議題的立場定調分析,人性本複雜,並沒有說必定要靠攏一方,只是放眼世界,現在事事講求壁壘分明,只要符合派系理念,那怕如何不合情理也要附和支持。在這樣的世界潮流下,難免令人覺得,片中人的決定是多麼的難以入信。

文: Kantorates